为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,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,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,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结合县编委办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1、县编委办理论学习由县编委办主任主持,因事不在可委托其它负责同志主持学习。
2、参加学习的对象:全体干部职工。
3、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周一次(每次学习不少于2小时)。
4、学习内容: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;党的重要会议精神、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;自治区、市、县的有关文件、会议、讲话;国家、自治区、市机构编制工作政策、法规等。
5、学习内容由综合股负责安排并纪录。
6、坚持集中学习和业余自学相结合的原则,认真做好学习笔记,撰写心得、体会。
7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坚持学用相结合的原则,结合本职工作,注重调查研究。